文凭试简介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简称文凭试 (HKDSE),是一个为配合新高中学制而设的全港性公开考试。新高中学制由 2009 年开始推行,学生修毕三年高中(中四至中六)课程后,可参加文凭试,借着所考获的成绩,透过大学联合招生办法 (JUPAS) 或 E-APP,报读 4 年制大学学士学位课程,或两年制副学位课程,亦可选择其他出路。
高中科目
打算参加文凭试的高中学生,须预早于就读中三时,选定高中修读的科目,以为文凭试作好准备。学生须要修读 4 个核心科目(俗称「必修科」),与及最多 4 个选修科,但选修 2 至 3 个较为适合大部分学生。新高中学制没有传统文理分流的限制,但选科时应考虑个人的能力、兴趣、志向等,以取得最佳的表现和造就个人未来的发展方向。为顾及学生的全人发展,在学科以外,学生亦须要参与「其他学习经历 (OLE)」,完成后可于报读专上课程时供院校作参考。
科目种类
文凭试提供的科目分为 3 个类别,分别为:
甲类:高中科目
文凭试的甲类科目共有 24 科,包括 4 个核心科目(中国语文、英国语文、数学及通识教育)和 20 个选修科目。选修科目归类为多个学习领域,包括「语文教育」、「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科学教育」、「科技教育」、「艺术教育」及「体育」。想了解更多,请浏览:文凭试 - 甲类:高中科目
乙类:应用学习科目
文凭试的应用学习科目都与个别专门行业有密切关系,著重学生对某行业的知识、理解和技巧。课程均由十多所经教育局认可的机构提供,每个课程为期两年。想了解更多,请浏览:文凭试 - 乙类:应用学习科目
丙类:其他语言科目
2024 年或以前的文凭试,其他语言科目包括六种语言:法语、德语、印地语、日语、西班牙语和乌尔都语,而相关的考核由剑桥大学国际考评部 (Cambridge International) 提供高级补充程度的考试卷,并且负责批改及评分。想了解更多,请浏览:文凭试 - 丙类:其他语言科目
科目选择
甲类科目中包含 4 个核心科目,其中的「中国语文」、「英国语文」、「数学」必修部分及「通识教育」,是报读本地学士课程的必须科目,所以一般被称为「必修科」,「数学」的延伸部分则是选修的。而报读本地副学位课程,则只有「中国语文」和「英国语文」是必须的。
除了 4 个核心科目外,考生可从 20 个甲类高中选修科目、属多个学习领域的乙类应用学习科目和丙类其他语言科目中,选报最多 4 个选修科目,但以选报 2 至 3 个选修科目最为常见。每个文凭试最多可报考 8 科。如报考核心科目中数学科的延伸部分,该部份会与数学科的必修部分视作同一科,而不会被视作一个额外的选修科。不过,不少联招课程都将数学科的延伸部分视作一个独立的选修科来计算入学分数。如果报考 8 科的话,当中最少 1 科必须从以下科目中挑选:(甲类科目)伦理与宗教、音乐、体育、视觉艺术、乙类各科及丙类各科。乙类应用学习科目是两年制课程,学生可透过就读学校向教育局申请,在中五开始修读最多两个应用学习科目。一般情况,考生不应报考少于 6 科,因为很多联招课程的最低入学条件都要求 4 个核心科目,再加上至少两个选修科目,如果只报考 5 科,联招课程的选择便会大大减少。
成绩等级
甲类、乙类和丙类科目的成绩都有不同的表达方式。
甲类:高中科目
甲类科目的成绩共有 5 个等级,由最低的第 1 级至最高的第 5 级。而第5 级之中,成绩最优异的约10% 考生可获5**级,次优异的约30% 考生可获5* 级,其余约60% 考生则获第5 级,但甲类科目中的「中国语文」、「英国语文」及「组合科学」另有基制来厘定5** 和5* 级的临界分数,所以比例不一定是10% 和30%。第一级以下的成绩称为「不予评级」或以 U 代表,但不会在证书上列出。所以,甲类科目的成绩共有 8 个可能性,从优至劣排序为:5**、5*、5、4、3、2、1、U。
乙类:应用学习科目
乙类科目的成绩共有 3 个可能性,依序从优至劣分别为:「达标并表现优异」、「达标」及「未达标」。 未达标的成绩不会在证书上列出。从2018 年的文凭试开始,「达标并表现优异」将细分为「达标并表现优异(I)」和「达标并表现优异(II)」,但「应用学习中文(非华语学生适用)」除外,。
丙类:其他语言科目
丙类科目的成绩共分为 5 级,从优至劣分别为:a、b、c、d、e。e 以下的成绩称为「不予评级」或以 U 代表,但不会在证书上列出。
文凭试成绩的表达方式
为方便表达一名考生各科的成绩,习惯上会简单以一串数字附以中间一个加号(+)来表示,例如: {{ex[0]}}{{ex[1]}}{{ex[2]}}{{ex[3]}}+{{ex[4]}}{{ex[5]}}
加号前的 4 个数字分别代表 4 个核心科目的成绩,依次为「中国语文」(第 {{ex[0]}} 级)、「英国语文」(第 {{ex[1]}} 级)、「数学」(第 {{ex[2]}} 级)及「通识教育」(第 {{ex[3]}} 级);而加号后方的数字为选修科目的成绩,以上例子表示了两个选修科目的成绩分别为第 {{ex[4]}} 级和第 {{ex[5]}} 级。
部分大专课程(主要是副学士和高级文凭课程)的入学要求只会指定「中国语文」和「英国语文」为必须科目,这情况通常加号前只有两个数字,例如: {{ex[0]}}{{ex[1]}}+{{ex[2]}}{{ex[3]}}{{ex[4]}}{{ex[5]}}
加号前的两个数字分别代表「中国语文」和「英国语文」的成绩,而加号后的数字是选修科的成绩,亦可以包括「数学」或「通识教育」。
总积点
因为各考生报考的科目和科数都不同,为方便表达考生的整体成绩,考评局采用一套计分方法,将每名考生的成绩换算成一个总得分,称为「总积点」,以概括考生的表现。总积点的数值越高,表示考生考获的成绩越佳,而总积点最高为 35 分。
首先,将每个甲类和乙类科目的成绩依下表换算成「积点」,每科的积点最高为 7 分。如在甲类科目获「不予评级」,或乙类科目的「未达标」成绩,都不获积点,而且所有丙类科目都不会计算在内。
甲类:高中科目 | 乙类:应用学习科目 | 积点 | |
---|---|---|---|
2017 年或以前的文凭试 | 2018 年或以后的文凭试 | ||
5** | 7 | ||
5* | 6 | ||
5 | 5 | ||
4 | 达标並表现优異(II) | 4 | |
3 | 达标並表现优異 | 达标並表现优異(I) | 3 |
2 | 达标 | 达标 | 2 |
1 | 1 |
其后,将各科的积点加起来得出总积点。考评局大致采用了两个方法来计算总积点:
方法一
针对学士学位的入学要求,将四个核心科目和一个成绩最佳的选修科目的绩点加起来,合共计算五科。如果考生有应考数学科的延伸部分,则以必修部分或延伸部分较佳者作计算。以 {{ex[0]}}{{ex[1]}}{{ex[2]}}{{ex[3]}}+{{ex[4]}}{{ex[5]}} 为例子,总枳点是 {{gp[0]}}+{{gp[1]}}+{{gp[2]}}+{{gp[3]}}+{{gp[4]>gp[5]?gp[4]:gp[5]}} = {{gp[0]+gp[1]+gp[2]+gp[3]+(gp[4]>gp[5]?gp[4]:gp[5])}}。
方法二
针对副学士或高级文凭课程的入学要求,将核心科目中「中国语文」和「英国语文」,与及其余最佳三科的绩点加起来,同样计算五科。以 {{ex[0]}}{{ex[1]}}+{{ex[2]}}{{ex[3]}}{{ex[4]}}{{ex[5]}} 為例子,总绩点是 {{gp[0]}}+{{gp[1]}}+{{gp[2]}}+{{gp[4]}}+{{gp[5]}} = {{gp[0]+gp[1]+gp[2]+gp[4]+gp[5]}}。
以上计算总绩点的方法是考评局作统计考生成绩之用,各大专院校却另有不同的方法来计算考生的入学分数,而且每所院校的每个课程都或会有不同的计算方法,考生选报课程时必须查明心仪课程的计分方法,以掌握自己的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