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憑試簡介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簡稱文憑試 (HKDSE),是一個為配合新高中學制而設的全港性公開考試。新高中學制由 2009 年開始推行,學生修畢三年高中(中四至中六)課程後,可參加文憑試,藉着所考獲的成績,透過大學聯合招生辦法 (JUPAS) 或 E-APP,報讀 4 年制大學學士學位課程,或兩年制副學位課程,亦可選擇其他出路。

高中科目

打算參加文憑試的高中學生,須預早於就讀中三時,選定高中修讀的科目,以為文憑試作好準備。學生須要修讀 4 個核心科目(俗稱「必修科」),與及最多 4 個選修科,但選修 2 至 3 個較為適合大部分學生。新高中學制沒有傳統文理分流的限制,但選科時應考慮個人的能力、興趣、志向等,以取得最佳的表現和造就個人未來的發展方向。為顧及學生的全人發展,在學科以外,學生亦須要參與「其他學習經歷 (OLE)」,完成後可於報讀專上課程時供院校作參考。

科目種類

文憑試提供的科目分為 3 個類別,分別為:

甲類:高中科目

文憑試的甲類科目共有 24 科,包括 4 個核心科目(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及通識教育)和 20 個選修科目。選修科目歸類為多個學習領域,包括「語文教育」、「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科學教育」、「科技教育」、「藝術教育」及「體育」。想瞭解更多,請瀏覽:文憑試 - 甲類:高中科目

乙類:應用學習科目

文憑試的應用學習科目都與個別專門行業有密切關係,着重學生對某行業的知識、理解和技巧。課程均由十多所經教育局認可的機構提供,每個課程為期兩年。想瞭解更多,請瀏覽:文憑試 - 乙類:應用學習科目

丙類:其他語言科目

2024 年或以前的文憑試,其他語言科目包括六種語言:法語德語印地語日語西班牙語烏爾都語,而相關的考核由劍橋大學國際考評部 (Cambridge International) 提供高級補充程度的考試卷,並且負責批改及評分。想瞭解更多,請瀏覽:文憑試 - 丙類:其他語言科目

科目選擇

甲類科目中包含 4 個核心科目,其中的「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必修部分及「通識教育」,是報讀本地學士課程的必須科目,所以一般被稱為「必修科」,「數學」的延伸部分則是選修的。而報讀本地副學位課程,則只有「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是必須的。

除了 4 個核心科目外,考生可從 20 個甲類高中選修科目、屬多個學習領域的乙類應用學習科目和丙類其他語言科目中,選報最多 4 個選修科目,但以選報 2 至 3 個選修科目最為常見。每個文憑試最多可報考 8 科。如報考核心科目中數學科的延伸部分,該部份會與數學科的必修部分視作同一科,而不會被視作一個額外的選修科。不過,不少聯招課程都將數學科的延伸部分視作一個獨立的選修科來計算入學分數。如果報考 8 科的話,當中最少 1 科必須從以下科目中挑選:(甲類科目)倫理與宗教、音樂、體育、視覺藝術、乙類各科及丙類各科。乙類應用學習科目是兩年制課程,學生可透過就讀學校向教育局申請,在中五開始修讀最多兩個應用學習科目。一般情況,考生不應報考少於 6 科,因為很多聯招課程的最低入學條件都要求 4 個核心科目,再加上至少兩個選修科目,如果只報考 5 科,聯招課程的選擇便會大大減少。

成績等級

甲類、乙類和丙類科目的成績都有不同的表達方式。

甲類:高中科目

甲類科目的成績共有 5 個等級,由最低的第 1 級至最高的第 5 級。而第 5 級之中,成績最優異的約 10% 考生可獲 5**級,次優異的約 30% 考生可獲 5* 級,其餘約 60% 考生則獲第 5 級,但甲類科目中的「中國語文」、「英國語文」及「組合科學」另有基制來釐定 5** 和 5* 級的臨界分數,所以比例不一定是 10% 和 30%。第一級以下的成績稱為「不予評級」或以 U 代表,但不會在證書上列出。所以,甲類科目的成績共有 8 個可能性,從優至劣排序為:5**5*54321U

乙類:應用學習科目

乙類科目的成績共有 3 個可能性,依序從優至劣分別為:「達標並表現優異」、「達標」及「未達標」。未達標的成績不會在證書上列出。從 2018 年的文憑試開始,「達標並表現優異」將細分為「達標並表現優異(I)」和「達標並表現優異(II)」,但「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除外。

丙類:其他語言科目

丙類科目的成績共分為 5 級,從優至劣分別為:abcde。e 以下的成績稱為「不予評級」或以 U 代表,但不會在證書上列出。

文憑試成績的表達方式

為方便表達一名考生各科的成績,習慣上會簡單以一串數字附以中間一個加號(+)來表示,例如: {{ex[0]}}{{ex[1]}}{{ex[2]}}{{ex[3]}}+{{ex[4]}}{{ex[5]}}

加號前的 4 個數字分別代表 4 個核心科目的成績,依次為「中國語文」(第 {{ex[0]}} 級)、「英國語文」(第 {{ex[1]}} 級)、「數學」(第 {{ex[2]}} 級)及「通識教育」(第 {{ex[3]}} 級);而加號後方的數字為選修科目的成績,以上例子表示了兩個選修科目的成績分別為第 {{ex[4]}} 級和第 {{ex[5]}} 級。

部分大專課程(主要是副學士和高級文憑課程)的入學要求只會指定「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為必須科目,這情況通常加號前只有兩個數字,例如: {{ex[0]}}{{ex[1]}}+{{ex[2]}}{{ex[3]}}{{ex[4]}}{{ex[5]}}

加號前的兩個數字分別代表「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的成績,而加號後的數字是選修科的成績,亦可以包括「數學」或「通識教育」。

總積點

因為各考生報考的科目和科數都不同,為方便表達考生的整體成績,考評局採用一套計分方法,將每名考生的成績換算成一個總得分,稱為「總積點」,以概括考生的表現。總積點的數值越高,表示考生考獲的成績越佳,而總積點最高為 35 分。

首先,將每個甲類和乙類科目的成績依下表換算成「積點」,每科的積點最高為 7 分。如在甲類科目獲「不予評級」,或乙類科目的「未達標」成績,都不獲積點,而且所有丙類科目都不會計算在內。

甲類:高中科目乙類:應用學習科目積點
2017 年或以前的文憑試2018 年或以後的文憑試
5**7
5*6
55
4達標並表現優異(II)4
3達標並表現優異達標並表現優異(I)3
2達標達標2
11

其後,將各科的積點加起來得出總積點。考評局大致採用了兩個方法來計算總積點:

方法一

針對學士學位的入學要求,將四個核心科目和一個成績最佳的選修科目的績點加起來,合共計算五科。如果考生有應考數學科的延伸部分,則以必修部分或延伸部分較佳者作計算。以 {{ex[0]}}{{ex[1]}}{{ex[2]}}{{ex[3]}}+{{ex[4]}}{{ex[5]}} 為例子,總積點是 {{gp[0]}}+{{gp[1]}}+{{gp[2]}}+{{gp[3]}}+{{gp[4]>gp[5]?gp[4]:gp[5]}} = {{gp[0]+gp[1]+gp[2]+gp[3]+(gp[4]>gp[5]?gp[4]:gp[5])}}。

方法二

針對副學士或高級文憑課程的入學要求,將核心科目中「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與及其餘最佳三科的績點加起來,同樣計算五科。以 {{ex[0]}}{{ex[1]}}+{{ex[2]}}{{ex[3]}}{{ex[4]}}{{ex[5]}} 為例子,總積點是 {{gp[0]}}+{{gp[1]}}+{{gp[2]}}+{{gp[4]}}+{{gp[5]}} = {{gp[0]+gp[1]+gp[2]+gp[4]+gp[5]}}。

以上計算總績點的方法是考評局作統計考生成績之用,各大專院校卻另有不同的方法來計算考生的入學分數,而且每所院校的每個課程都或會有不同的計算方法,考生選報課程時必須查明心儀課程的計分方法,以掌握自己的勝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