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憑試 - 乙類:應用學習科目

文憑試的應用學習科目都與個別專門行業有密切關係,着重學生對某行業的知識、理解和技巧。課程均由十多所經教育局認可的機構提供,每個課程為期兩年。

應用學習科目不設公開考試,學生的成績由課程提供機構在修讀期間持續評估。部分應用學習科目不一定每年開辦,亦會不時推出新課程,並停辦一些舊課程。亦有部分課程已載錄於資歷名冊,考生於 2017 年或之後完成課程會獲頒發資歷架構第 3 級證書。

乙類科目的成績共有 3 個可能性,依序從優至劣分別為:「達標並表現優異」、「達標」及「未達標」。未達標的成績不會在證書上列出。從 2018 年的文憑試開始,「達標並表現優異」將細分為「達標並表現優異(I)」和「達標並表現優異(II)」,但「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除外。

乙類科目的成績等級與甲類科目比較如下表:

乙類:應用學習科目甲類:高中科目
2017 年或以前的文憑試2018 年或以後的文憑試
達標並表現優異(II)4
達標並表現優異達標並表現優異(I)3
達標達標2

所有應用學習科目都是選修科,並只供學校考生報考,有意報考的學生須透過所就讀的學校向教育局申請。上課模式有兩種:一、在課餘時間(通常是星期六)到課程提供機構的場地上課;二、由校方與課程提供機構協商,在學生就讀的學校上課。由校方選擇採用哪種模式。在特殊情況下,自修生須透過書面申請,並得到考評局批准及課程提供機構的支持下,方可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