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憑試 - 台灣升學

以文憑試成績或中六畢業生申請入讀台灣院校的學士班,主要有三個渠道:「單獨招生」、「個人申請」及「聯合分發」。

單獨招生

部份台灣院校獲台灣教育部批准以「單獨招生」(又稱「自行招生」)的方式在香港招生,各院校可自行制定其申請安排,如參與學科、收生資格、名額、報名日期、放榜日期等,有意報讀者需仔細閱讀各院校的招生簡章。每年「單獨招生」分為兩個階段,但若錯過了第一階段,在第二階段會剩餘較少院校選擇。

個人申請

以「個人申請」方式報讀台灣大學課程,最多可選 4 個志願,各院校會以申請者的高中校內成績及公開試(包括香港文憑試)成績決定取錄與否,再由聯招依志願順序分派學額。

聯合分發

持香港文憑試成績 (HKDSE) 經「聯合分發」渠道申請入讀台灣的學士班,申請者可憑 5 科的成績來計算入學分數,其中 3 科為必修科,必須計算分數,包括「中國語文」、「英國語文」及「數學科必修部份」,其餘則從三選一的科目類組中選出兩科選修科。每個類組包含的文憑試選修科有所不同,而且各選修科在各類組中亦有不同的加權比重。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甲類:高中科目
在各類組的比重
類組一類組二類組三
必修科目中國語文1.31.31.3
英國語文1.31.31.3
數學必修部分1.31.31.3
選修科目

任何兩科

生物不適用不適用1.5
化學不適用1.51.5
組合科學不適用1.51.5
數學延伸部分 (M1/M2)不適用1.51.5
物理不適用1.51.1
資訊及通訊科技1.11.1不適用
設計與應用科技1.11.1不適用
中國文學1.1不適用不適用
英語文學1.1不適用不適用
中國歷史1.1不適用不適用
歷史1.1不適用不適用
地理1.1不適用不適用
企業、會計與財務概論1.1不適用不適用
經濟1.1不適用不適用
綜合科學11.11.1
科技與生活11.11.1
通識教育111
視覺藝術 11不適用
體育1不適用1
旅遊與款待1不適用1
健康管理與社會關懷1不適用1
倫理與宗教1不適用不適用
音樂1不適用不適用

注意「通識教育」在各類組均被視作選修科,而「數學科延伸部份」則在類組二及三被視為一個獨立科目。

香港文憑試成續對台灣大學入學分數換算表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換算分數
5**6.75
5*6
55
44
33
22
11
U0.25

台灣的大學課程分為不同的學習領域,稱為「十八大學群」,包括:資訊、建築與設計、管理、生物資源、醫藥衛生、生命科學、數理化、地球與環境、工程、教育、社會與心理、遊憩與運動、法政、藝術、外語、財經、大眾傳播、文史哲學。

每個課程會根據所屬學群,以類組一、二或三的方法計算入學分數。每位申請者最多可選 70 個課程志願,所有課程選擇必須全屬類組一,或跨選類組二和三,但只會以第一志願的所屬類組來計算分數。

  • 類組一:文史哲學、外語、法政、社會與心理、大眾摶播、藝術、教育、財經、管理。
  • 類組二:數理化、工程、資訊、地球與環境、建築與設計。
  • 類組三:醫藥衛生、生命科學、生物資源、遊憩與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