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憑試 - 聯招課程選科排序攻略

向聯招遞交課程選擇及排序分為 3 個階段,考生需要在不同階段估算自己將考獲的成績,並參考各課程過往的收生成績,兩者配合才有較大機會被取錄,再考慮各課程的競爭比率及其他資料,來決定最有利的排序,以提高勝算。各階段包括:

  1. {{appBegin}}{{appEnd}} 聯招接受申請,這期間申請人首次遞交課程選擇。在這階段文憑試仍未開考,考生可根據自己校內試的成績,及諮詢老師的意見,來估計自己將考獲的文憑試成績。
  2. {{upd1Begin}}{{upd1End}} 第一輪改選設於文憑試放榜前,這期間的後期文憑試已結束。考生可根據自己每份試卷的臨場表現,更準確地估計自己的成績。
  3. {{upd2Begin}}{{upd2End}} 第二輪改選設於文憑試放榜後,一個指定的 24 小時時段,或俗稱「改選 24 小時」,此為遴選結果公佈前最後一次改選。

以個人興趣為首要考慮

無論在哪個階段,選擇課程時最要緊是考慮個人的興趣,因為如果將來要免強修讀一門沒有興趣的學科,會感到非常吃力,難以取得好成績;甚或要投身不感興趣的行業,更容易感到後悔當初的選擇,窒礙事業發展,影響深遠。如果心儀課程的收生成績過高,超越自己的能力,則應選擇屬同一範疇,但門檻較低的課程。將來只要從事自己喜愛的行業,在事業上扶搖直上,自然得心應手。將來踏出社會工作,是哪所院校、哪個課程畢業,已變得不重要,人際關係、工作態度等才是事業發展的重要元素。

注意最低入學要求

考生的文憑試成績必須達到課程的最低入學要求,才有機會被取錄。一般學位課程的最低入學要求為 3322+2 或 3322+33;而副學位課程為 22+222。但個別課程亦會訂定比一般要求更高的最低要求,有以下各種情況:

  • 對個別文憑試科目的成績有更高要求。例如 2018 年度中文大學的環球商業學,最低入學要求為 4533+33,四個核心科目的成績要求都比一般要求為高。只要其中一科未能達標,即使其他科目考獲更佳成績也沒有機會被取錄。
  • 有指定的選修科目。例如 2018 年度香港大學的計量金融課程,將數學延伸部分定為指定選修科,如考生沒有修讀此科,就不應選擇此課程。
  • 對選修科的數目有特別要求。個別課程會要求考生修讀至少 1 科或 2 科選修科。例如考生只報考 5 個文憑試科目,即 4 個核心科目加 1 選修科,就不應該選擇要求 2 科選修科的課程。
考慮最低入學要求只是幫助剔除一些不應選報的課程。即使達到此最低門檻,也不代表有機會被取錄,還要分析其他數據。

分析往年收生成績

各院校每年都會公佈去年各課程的收生成績,通常以「中位數」及「下四分位」來表達,亦有一些院校只透露收生成績的「平均值」。將自己的預期文憑試分數與去年的收生成績比較,

  • 達「中位數」以上,被取錄機會較高。但這不等於必定被取錄,還要考慮其他因素。
  • 達「下四分位」或「平均值」以上,被取錄機會中等。
  • 於「下四分位」或「平均值」以下,被取錄機會較低。
這是評估自己勝算的基礎指標,之後可根據其他資料微調每個課程的取錄機率。

計分方法及優先科目

每個課程都有不同計算入學分數的分法,部分課程或會有指定的計分科目,或某些科目的比重較大,或有指定的優先科目,這些因素都會影響被取錄的機率。部分聯招課程會對數學科延伸部分作特別處理,雖然官方將數學科的延伸部分定為核心科目中數學科的一個可選修分部,而不是獨立成科,但是部分課程卻將數學延伸部分視作一個獨立的選修科來計算入學分數。

計分原則

各課程的計分原則一般分為以下 5 類:

  • 4C + 2X 或 4C + 1X — 四個核心科目(包括:中文、英文、數學必修部分及通識)的成績都必須計算,另再加上 1 科或 2 科選修科的分數。個別課程或會有指定要計算分數的選修科。
  • Best 5 或 Best 6 — 以成績最佳的 5 科或 6 科來計算總分,這意味着四個核心科目不一定要全部計算。但注意個別課程或會要求計算指定的科目,該指定科目可以是核心科或選修科。還要注意,雖然部分核心科目可以不需用作計算入學分數,但該科的成績仍要達到最低入學要求,才有機會被取錄。
  • CE + 3X — 必須計算中文科、英文科,再加上其他 3 個最佳科目,這 3 個最佳科目可以是來自核心科或選修科。這種計分原則主要適用於副學位課程。

科目計分比重

部分聯招課程會給予指定科目較大的比重,但這樣不代表有應考該科的考生就有優勢,因為其他同樣有應考該科的考生都可獲較高分數。除非考生有信心在該科目取得較優異成績,例如達過往收生成績中位數之上,可略為調高被該課程取錄的機率。相反,如果考生沒有信心在該科取得優異成績,或根本沒有應考該科,則要略為調低被取錄的機率。

優先科目

部分聯招課程會優先考慮有應考某些指定科目的考生,這些優先科目可能同時為指定選修科或比重較大。但即使沒有較大比重,如考生在優先科目取得優異成績,也可略為調高被取錄的機率。

面試安排

各聯招院校會按各課程的需要,邀請申請人參加面試或筆試,主要在第一輪改選後至文憑試放榜期間,亦有一些課程會在第一輪改選前或放榜後進行面試。如果面試表現理想,固然會獲得較高評分以至較大的取錄機率。但如果在改選時才將已錯過面試機會的課程新增至清單中,就會失去該課程面試部分的評分而影響取錄機會。各院校通常只會邀請將課程選擇放在組別 A 的申請人進行面試,如果將有面試機會的課程放在其他組別,就容易失去獲邀面試的機會而失分。

競爭比率

因為往年大部分取錄學額都是從組別 A 派出,所以考慮組別 A 的競爭比率最為重要,即組別 A 的報讀人數除以組別 A 的取錄人數,相當於若干申請人競爭一個學額。不要誤以為選擇競爭比率低的課程就較易被取錄,因為部分課程較少人競爭是由於收生成績極高而令不少申請人卻步,以至較少人報讀。另一方面,要評估往年競爭比率的參考價值。例如來屆學額比上屆有大幅度調整,往年的競爭比率的參考價值便會降低。

在第一輪改選的時候,申請人不會得知各課程的應屆競爭比率。直至第一輪改選之後,各院校及傳媒會公佈改選後各課程的報讀人數,這是應屆的確實數字,利用這些數據計算出來的競爭比率,在第二輪改選時會有一定參考價值,但仍存在變數,因為申請人不可能知道第二輪改選之後各課程的報讀人數。

課程排序策略

首先,要確定所選出的最多 20 個課程是屬於自己最感興趣或接近自己興趣的範疇,然後將各課程適當地排列在各組別中。組別 A 及 B,即首 6 個志願,需要花最多心思來排序,而組別 C 至 E 的課程選擇則作緩衝之用,而且所有選擇中應包括各類型的課程,老牌大學、新晉大學、副學位及 SSSDP 課程盡可能俱備,以便在放榜後按實際成績來「調兵遣將」。

組別 A

由於往年大部分取錄學額都是從組別 A 派出,所以此組別中的 3 個選擇最為關鍵。如果所挑選的課程需要面試,應盡量將該課程於第一輪改選或之前放在組別 A,以爭取面試機會。若然面試表現未如理想,可在下輪改選時將該課程抽離組別 A。建議這組別的 3 個課程選擇作以下排序:

  • A1 (進取)— 最有興趣的課程,即使被取錄機會稍遜(例如分數在「下四分位」以下)或競爭比率*較高(例如 10 以上),仍有一定把握也可一試。
  • A2 (中庸)— 最有或頗有興趣的課程,又較有機會被取錄(例如分數在「下四分位」以上而競爭比率*較低;或分數在「中位數」以上而競爭比率*較高)。
  • A3 (保守)— 最有或頗有興趣的課程,又最大機會被取錄(例如分數在「中位數」以上、學額較多、競爭比率*較低)。
* 指組別 A 的競爭比率。

組別 B

雖然過往從組別 B 派出的取錄資格遠少於組別 A,但仍有一定比例。要注意部分聯招課程過去多年來從沒有從組別 B 或以後派出取錄資格,這類課程就不適宜放在組別 B,應盡量選擇一些課程在過去一至兩年都有取錄組別 B 的紀錄,而且組別 A 的競爭比率較低(例如 12 以下)。排序的原則與組別 A 差不多,可參考以下建議:

  • B4 — 頗有興趣的課程,又較有機會被取錄(例如分數在「下四分位」以上)。
  • B5 — 頗有興趣的課程,又較有機會被取錄(例如分數接近「中位數」)。
  • B6 — 頗有興趣的課程,又最大機會被取錄(例如分數在「中位數」以上),近年取錄組別 B 的比例較大(例如 10% 以上)。

組別 C 至 E

將課程選擇放在組別 C 至 E 共 14 個志願,可以有兩個目的:

  1. 選擇一些課程近年有大量取錄組別 C 至 E 的申請人,例如 3 個組別合共超過 10%,以爭取被取錄的機會。但這類課程為數不多,又未必在自己的興趣範疇之內。
  2. 將組別 C 至 E 作為一個緩衝區,用來儲存一些「後備」課程。萬一文憑試失手,可在放榜後的改選時段,將這些課程調到組別 A 或 B。因為放榜後的改選,會限制不得新增多於 5 個課程選擇,所以預先將課程放在這些組別,可避過新增課程數目的限制。而「後備」課程應該是最有把握被取錄,預計分數在「中位數」以上,甚至「上四分位」以上,學額較多,競爭較低,還有在放榜後仍有面試機會的課程。

改選策略

聯招改選分為兩個階段:

  1. 第一輪改選設於文憑試放榜之前,由 {{upd1Begin}} 至 {{upd1End}}。在這期間有部分課程會進行面試,所以在這改選階段之前,申請者應早已將有面試安排的課程放在組別 A。如果面試表現未如理想,可在這階段將該課程調離組別 A,換上其他仍未進行面試的課程,以爭取表現自己的機會。另一方面,在這階段後期,文憑試已結束,考生可根據自己每份試卷的臨場表現,更準確地估計自己的文憑試成績,如果比最初的估計有較大差別,可在這階段重新評估被課程取錄的機率,改動課程選擇和排序。是次改選沒有限制改動的方式,但每次遞交改動都須要繳交改選費。
  2. 第二輪改選設於文憑試放榜之後,由 {{upd2Begin}} 至 {{upd2End}}。是次改選只可在預先指定的 24 小時內完成,而且是正式遴選結果公佈前的最後一次,是關鍵性的「改選 24 小時」。申請人可根據實際的考試成績,和放榜前的面試表現,重新評估被課程取錄的機率,和評估是否需要改選。
    • 如成績較預期理想,可考慮將一些原本是你最希望入讀但擔心成績不到位的課程放到組別 A,但必須注意課程在放榜前是否已完成面試,如該課程在放榜後不會再有面試安排,被取錄的機會就會大減。
    • 如果成績較預期遜色,可將早前已放在組別 C 至 E 的「後備」課程移至組別 A 或 B,或新增其他課程,但最多只能新增 5 個,而且新增至組別 A 的課程應該是放榜後仍有面試安排的。這階段應該現實一點,不要只著眼於「八大」的學位課程,只要屬自己有興趣的範疇,副學位、SSSDP資助課程、自資課程等,都應該認真考慮。

如果申請人在這階段正等候考評局的成績覆核 (RR) 結果的話,由於覆核結果在正式遴選結果公佈後才知曉,所以應先作最壞打算,假設覆核後成績不獲提升,以現有的成績來考慮改選排序。如果覆核後成績有所提升,申請人可獲額外一次改選機會,到時可再以新成績來重新考慮。